作廢
規定了醫療保健產品輻射滅菌的驗證、過程控制和常規監測的要求。 適用于使用放射性核素 60 Co 和 137 Cs 的連續式和間歇式伽瑪輻照器,以及使用電子束或 X 射線發生器的輻照器。 不包括設施設計、許可、操作員培訓、與輻射安全相關的因素、產品對其預期用途的適用性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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