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篇主要來討論導師和學生的署名沖突問題。
我聽到過數學界的朋友向我這么向我抱怨:我還不如不招研究生呢,招了來,我還得給他們找些肯定可以做得出來的題目,其實,在給他們找問題的過程中,我已經可以把問題解決了,我這又何苦呢!
而對于很多需要做實驗的導師來說,則會是另外一個樣子:我需要學生,我這里有很多實驗方案想去一個一個地試,可是卻人手不夠,很得不離開中科院找個大學當老師去,那里學生資源太多了。
我們管理科學的導師對于學生的感覺則介于這兩類導師之間,對學生說需要也需要,因為很多設想可以讓學生幫著實現,當沒有學生時,也能過得去,并不就因此學問沒法做下去了。
那么,不同學科,如何解決導師和研究生的署名爭端呢?
當然,我已經說過了基本原則,那就是“比貢獻”。
不過,導師學生總還是都有貢獻(本文不討論完全不負責任的導師情況),但是貢獻大小,肯定是導師覺得自己大,學生覺得自己為主。如果沒有師生關系的這一層約束,兩下子甚至都會吵起來。
我的看法,當學生在開始起步跟了導師做文章的時候,如果題目是導師幫著選擇確定的,而做下去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也是老師提示的,學生自己只做了搜集資料,整理分析,最后成文等過程,應該考慮首先讓導師成為成果的第一作者。
如果出現這個有趣的情況呢:學生發現老師提供的東西是錯的,甚至有可能開始的問題都是不存在的,自己需要另辟蹊
徑單獨再來做下去,那么此時學生就可以做第一作者,老師屈居第二或通訊作者。不管怎樣,主體貢獻完全是學生自己,導師僅僅有領進門的作用,再去爭奪第一那
就是不合適的。
但是,如果學生只起到了搜集,整理,最后成文的作用,選題,思路,方法和分析都是老師提供的,那么導師當然也可以毫不客氣地擔任第一作者。
關于此事,我在羅德海老師的博文后有留言,虞左俊老師不太同意,覺得學生做了note也很重要。
我還特別舉例來說明這個事情,例子是作家與秘書的關系。秘書一般除了紀錄作家的口述之外,有時候會訂正作家記錯的內容,對文字或文章進行修飾,對一些時事和史實進行查證。那么,是否最后出來的小說,劇本,散文之類的東西,秘書可以參與署名呢?
當然不會。
可是,為什么我們常見研究生會署名呢,其實,這與研究生培養的導師有關系,作為一個合格的導師,他不應該只是讓
研究生起到秘書的作用,而要在文中留出可供研究生發揮作用的空間,也就是說,得讓研究生對內容有所貢獻,即便不是主要貢獻,如果一個導師把研究生當作秘書
來用,那是失敗的導師。
也所以,很多研究生可以因為起到的作用并非主體或主導作用而參與署名。
什么時候研究生可以毫不客氣地充任第一作者呢?
如果題目是研究生自己在閱讀文獻的基礎上想出來的,如果內容的組織,方法的選擇,結果的分析都是研究生自己做的,而導師只是提供了科研條件和對于研究內容的咨詢意見,則研究生可以當仁不讓地充當第一作者的角色。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導師只是就自己所了解到的現象給出了一般性合理假設,而研究生在驗證的過程中發現這一假設不
完備,甚至不正確,推翻了開始的假設,并重新對結果進行了分析整理,和導師開始的思路已經大相徑庭,盡管中間也經過了討論商量,但是還是基本可以認為是另
外一個獨立的東西,此時可以學生做第一作者,導師充任通訊作者。
一般情況下,學生不宜為通訊作者。否則,按照曹聰兄的說法,是學術亂倫。這么說也有道理,畢竟,導師一般情況下要從事該方向研究的可能性更大,而學生未來發展還未定呢,如果讓他負擔未來延續的責任?
還有很多情況不同于以上,那么大家還是要根據貢獻進行作者順序排序,這個原則是不應該被背離的。分析化學 儀器分析 紅外光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