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問題代表這個科研成果的歸屬,究竟是誰的孩子,所以此事大到不可不察。
當然,除了察之外,最好還是有寬容之心,你當了老大(第一作者或唯一作者),可是沒到3個月呢,這論文就成了垃圾非但沒用還妨礙大家看到更多好東西,這時候作者不作者的就沒啥了。
但是,有些好東西,大家都知道它在學術中的價值,給作者帶來名或利,還是希望能夠真正體現出自己貢獻的。
于是,總還是會爭。
如果爭,怎么辦。
注意,我們不討論本來對科研成果沒有任何貢獻卻強制署名的情況,那個情況雖然廣泛存在,但并不是正常現象。
當大家都覺得貢獻相當而犯爭時的解決策略:
1,你先當一次第一,我再當一次第一
比如,開始比較初步的成果寫成論文,可以先讓一個人來作,延續延伸延長版本再換一個順序。如果大家貢獻相當,都想當第一,可是又不好意思在人家學報上聲稱倆人都是第一作者,自己都害臊,咋辦?只有輪著來。
這在大家還能繼續合作下去的情況下可以實施。
2,一個第一作者,一個通訊作者
即便國內目前有些單位不認通訊作者,可是也只能采取這個方法,因為沒有別的方法。至于誰當第一,那就剪子、包袱、錘您看行不?
3,大家從同一個基礎出發,各自獨立去寫一篇文章。
如果爭執不下,大家商量一下,以共同的基本思路為基礎,大家各寫各的文章,寫完之后協調一下思路,別一稿兩投,如果愿意掛對方為第二,也可以商量。
4,打官司或一拍兩散。
這是最糟糕的解決策略。因為打公司也往往打不清楚,法官難斷學術問題,那么最后還是一拍兩散,也許大家此生再不和人合作寫論文做科研了。
5,找共同尊重的長輩調停
或者就是找大家都能認可的長輩來調停沖突,但是一般情況下,結果往往是做“和事老”,大家各退一步,或各打五十大板。
說一個和學術無關的有點啟發性的例子,胡繩和胡喬木原來筆名都叫喬木,在延安因為這個原因打架,毛澤東同志調停,最后是雙方都不再叫這個名字,成了現在這個樣子。一般的調停都是這樣。如果給了一方“公平”,另外一方拂袖而去的惡果那是誰都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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