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暗示性的語言、圖形、符號,導致消費者將購買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混淆; 凡是加工過的食品,不得在包裝、標簽、標識上或名稱前加“鮮”或“新鮮”等表明食品鮮活天然的字語; 內容應當真實準確、通俗易懂、健康科學,不得虛假誤導,不得出現醫療術語、宣傳療效用語、易與藥品混淆的用語以及無法用客觀指標評價的用語。 ...
1合規性??? 國家標準GB 15258-2009《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明確指出:安全標簽用文字、圖形符號和編碼的組合形式表示化學品所具有的危險性和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標簽由生產企業在貨物出廠前粘貼、掛拴、噴印在包裝或容器的明顯位置;若改換包裝,則由改換單位重新粘貼、掛拴、噴印。?2合法性????危險廢棄物不帶識別標識的會面臨處罰!??...
于適當處張貼警示符號。貯存區要與員工密集之工作區域分開,限制人員接近該區。使用被規定可用于物質的塑膠水管去卸載毒化物。物質可能會積聚靜電可能會造成燃燒。貯存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及陽光無法直射的地方。 包裝運輸:用鍍鋅鐵桶密閉包裝,每桶250kg,火車槽車、汽車均可運輸。應貯存在冷暗干燥、通風良好的地方,注意防潮。...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保健食品說明書是指包裝中對產品注冊、生產、使用等相關信息進行介紹的文字材料。 保健食品標簽是指保健食品包裝上的文字、圖形、符號及一切說明物。 第四條 保健食品包裝上應當按照規定印有或者貼有標簽,可單獨銷售的包裝應當附有說明書。如果標簽內容包含了說明書全部內容,可不另附說明書。 第五條 保健食品包裝內除產品說明書和標簽外,不得夾帶任何宣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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