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覆蓋電池的整個“碳”生命周期、供應鏈中實施盡職調查、引入標簽和電池護照、提高收集率和回收率,促進更加環保和資源節約型的電池生產。 一、可持續性和安全性:碳足跡和有害物質限制。 所有容量超過2kWh的電動汽車電池、液態金屬電池和可充電工業電池都必須有“清晰可辨、不可擦除”的碳足跡聲明和標簽,其中包括電池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可回收鈷、鉛、鋰和鎳的含量。 ...
接觸電致催化回收鋰電池正極材料流程。受訪者供圖鋰離子電池(LIBs)作為目前主要的儲能技術,廣泛應用于各類電子設備和可再生能源存儲領域,是人們生活和能源工業必需品。隨著“雙碳”目標的提出,人們對鋰離子電池的需求持續增長,而鋰和鈷的需求也相應劇增。一方面,鋰電池中鋰、鈷含量遠高于礦石,回收廢電池比新建鋰礦、鈷礦具有更高的經濟價值。...
專家也建議,在電池梯次利用流向的問題上,可以積極采用當下的新方法對其流向予以追蹤,比如在電機上設置二維碼或打上標識,明確其流向,讓回收工作有的放矢。 對于新能源汽車電池的處理并不存在太多技術難點,鈷、鎳等元素可以通過化學手段處理,負極材料中利用價值較低的材料進行物理處理即可。只是,企業目前很難從電池處理中獲利,因此對電池回收、處理的意愿不強烈。...
可以看出鋰電池的回收率是逐年升高。在材料回收目標方面,具體如下:2027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再循環材料都應至少達到以下回收目標:(a)鈷為90%;(b)鋰為50%;(c)鎳含量為90%。2031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再循環材料都應至少達到以下回收目標:(a) 鈷含量為95%;(b) 鋰為80%;(c) 鎳含量為95%。由此可見鋰電池主元素含量回收也是逐年升高。...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備07018254號 京公網安備1101085018 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京ICP證1103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