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是采樣技術的基本原則指導,不包括詳細的采樣步驟。 本標準適用于開闊河流、封閉管道、開闊水體、底部沉積物及地下水采樣。 本標準是為質量保證控制、水質特征分析、底部沉積物及污泥在內的采樣技術指導,是為水污染鑒別得到可靠的數據而設計的。
(1)GB/T 5750.2-2006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2)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3)HJ/T 493-2009 水質 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4)HJ/T 494-2009 水質 采樣技術指導(5)HJ/T 495-2009 水質 采樣方案設計指導(6)HJ/T 92-2002 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技術規范(7)HJ/T 164-2004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本標準是水質采樣標準的第二部分。?本標準參照采用國際標準ISO?5667-2:1982《水質——采樣——第2部分:采樣技術指導》。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是采樣技術的基本原則指導,不包括詳細的采樣步驟。本標準適用于開闊河流、封閉管道、開闊水體、底部沉積物及地下水采樣。? 本標準是為質量保證...
6?標志和記錄 6.1?概述 樣品注入樣品瓶后,按照國家標準《水質采樣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中規定執行。現場記錄在水質調查方案中非常有用,但是它們很容易被誤放或丟失;絕對不要依賴它們來代替詳細的資料。而詳細資料應從采樣點直到結束分析制表的過程中伴隨著樣品。 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資料取決于數據的最終...
4.2?采集生物特性樣品的設備 4.2.1?概述 有些生物測定如同理化分析的采樣情況一樣,可在現場完成。但是絕大多數樣品須送回實驗室檢驗。一些采樣設備可以人工進行(通過潛水員)或自動化的遙測觀察。以及采集某些生物種類或生物群體。 本節中敘述的采樣范圍主要涉及常規使用的簡單設備。 采集生物樣品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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