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是水質采樣標準的第二部分。?本標準參照采用國際標準ISO?5667-2:1982《水質——采樣——第2部分:采樣技術指導》。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是采樣技術的基本原則指導,不包括詳細的采樣步驟。本標準適用于開闊河流、封閉管道、開闊水體、底部沉積物及地下水采樣。? 本標準是為質量保證控制、水質特征分析、底部沉積物及污泥在內的采樣技術指導,是為水污染鑒別得到可靠的數據而設計的。...
6?標志和記錄 6.1?概述 樣品注入樣品瓶后,按照國家標準《水質采樣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中規定執行。現場記錄在水質調查方案中非常有用,但是它們很容易被誤放或丟失;絕對不要依賴它們來代替詳細的資料。而詳細資料應從采樣點直到結束分析制表的過程中伴隨著樣品。 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資料取決于數據的最終用途。...
3.5?地下水的采樣 地下水可分為上層滯水、潛水和承壓水。 上層滯水的水質與地表水的水質基本相同。 潛水含水層通過包氣帶直接與大氣圈、水圍相通,因此其具有季節性變化的特點。 承壓水地質條件不同于潛水。其受水文、氣象因素直接影響小,含水層的厚度不受季節變化的支配,水質不易受人為活動污染。...
在小而淺的河流中,或者湖泊沿岸地區,水質比較清澈,載玻片裝在架子上或安置在固定于底部的柜架上。在大的河流或湖泊中部水質比較混濁,載玻片可固定在聚丙烯塑料制成的柜架上,該架子的上端處連接聚苯乙烯泡沫塊,使其能漂浮于水中。 載玻片在水中暴露一定的時間。(視水質情況自定時間,一般在水中暴露二周左右。) 注:載玻片在水中暴露的時間不是固定的,應視附著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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