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51-2009由衛生部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CN-GB-GBZ 發布于 2009-03-16,并于 2009-11-01 實施。
GBZ 51-2009 在中國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C60 職業病診斷標準,在國際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13.100 職業安全、工業衛生。
GBZ 51-2009 職業性化學性皮膚灼傷診斷標準的最新版本是哪一版?
最新版本是 GBZ 51-2009 。
* 在 GBZ 51-2009 發布之后有更新,請注意新發布標準的變化。
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化學性皮膚灼傷診斷原則、診斷及分級標準以及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職業性化學性皮膚灼傷的診斷及處理。對非職業性化學性皮膚灼傷的診斷及處理,也可參考本標準。
2.輕度化學性眼灼傷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1)眼瞼皮膚或瞼緣充血、水腫和水皰,無后遺癥。 (2)結膜充血、出血、水腫。 (3)熒光素染色裂隙燈下觀察可見角膜上皮有彌漫性點狀或片狀脫落、角膜實質線層水腫混濁。角膜緣無缺血或缺血1/2者。...
》8.3 有可能發生化學性灼傷及經皮膚粘膜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工作地點或車間,應根據可能產生或存 在的職業性有害因素及其危害特點,在工作地點就近設置現場應急處理設施。...
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880例(其中噪聲聾825例),職業性傳染病427例(其中布魯氏菌病376例),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143例(其中中暑87例,手臂振動病36例),職業性皮膚病109例(其中接觸性皮炎63例),職業性眼病55例(其中化學性眼部灼傷32例),其他職業病18例(其中金屬煙熱13例,滑囊炎5例)。...
7、致職業性眼病:在我國法定職業病中的“化學性眼部灼傷”、“職業性白內障”等是由危險化學品所引起。8、致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在我國法定的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中有“鉻鼻病”、“牙酸蝕病”是由危險化學品所導致。9、致其他職業病:在我國法定的其他職業病中,如“金屬煙熱”、“職業性哮喘”和“職業性變態反應性肺泡炎”等是由危險化學品所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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