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全植物已經被允許用作化妝品原料時,則該植物各部位不需再按新原料申請。 根據原料的特性和用途,必要時,可要求補充相關試驗資料。 (3) 凡有安全食用歷史的,如食品原料、國務院有關行政部門公布的藥食兩用物品等,或已有國外權威機構評價結論認為在化妝品或食品中使用是安全的,或在國外或地區批準的化妝品中允許使用的化妝品新原料。...
所有明示適用于兒童的化妝品,均應按照要求申報;未明示適用于兒童的化妝品,其產品包裝不得以圖案或其他形式顯示或暗示為兒童用化妝品。 指南要求,兒童化妝品應最大限度地減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種類。選擇香精、著色劑、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時,應堅持有效基礎上的少用、不用原則,同時應關注其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
配方成分中所用原料的中文名稱應使用《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標準中文名稱。原料無國際化妝品原料名稱(INCI名稱)或未列入《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的,應使用《中國藥典》中的名稱或化學名稱或植物拉丁學名。 (三)生產工藝 應用文字簡要描述完整的生產工藝。 (四)感官指標 分別對產品內容物應有的顏色、性狀、氣味等感官指標依次進行描述,并用分號分開。 ...
據悉,這是自2021年5月28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更新化妝品禁用原料目錄——大麻二酚、大麻仁果、大麻籽油、大麻葉提取物等將正式列入化妝品禁用原料之后,首次官方重新考慮大麻二酚的應用管理。公開資料顯示,大麻二酚(CBD)是從大麻植物中提取的純天然成分,具有止痛抗炎等功效。目前,國外已有大麻二酚相關產品上市,但我國目前還未有上市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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