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虹:加速建立全方位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在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上,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存在監管職責任不清,綜合協調機制不健全,各監管環節銜接不夠,監管力量分散,缺乏信息、資源共享等,監管效率較低,食品質量檢驗市場沒有放開,能為群眾提供食品質檢服務的機構少之又少,造成群眾求檢無門或者成本過高,食品質檢服務水平不能滿足群眾需求。”全國人大代表許虹建議:
一、建立全覆蓋的監督和協調體系。建立各級食品安全領導機構,應統籌農業、質檢、工商、衛生、商務、食藥監等部門,統籌食品安全工作的協調和監督服務。建立順暢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應通過信息化監管軟件,建立起良好的質量信息傳遞、反饋和公示機制。有效整合檢測資源,提升基層常規實驗室檢測能力,著重培育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制,應確定和建立風險評估項目,不斷積累數據和信息。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應通過食品安全白皮書或報告書等形式,向社會公布年度食品安全狀況。
二、建立源頭、流通、加工、運輸等全流程的管理體系。以工商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數據為基礎,對各類食品相關的企業進行分級分類,有針對性地制定監管措施,做好對源產品、生產加工、流通及消費這四個重要環節的重點監管。
三、建立媒體、舉報、發布、追究、通報等輔助機制。建立媒體輔助機制,實現對惡性食品安全問題的深度監督。建立“三個一律”機制,即“一律報告當地政府、一律移送公安機關、一律按法定最高限處罰”。建立社會舉報機制,完善食品安全監察員、督導員、信息員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發布機制。完善責任追究機制。建立應急事件快速反應與通報機制。
四、構建食品安全信用體系,預防企業發生失信行為。在信用體系建設中:應采用政府推動與市場培育相結合的思路,構建以政府政策管理為主導、社會信用機構進行評價、金融財稅為調節、行業自律為重點的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并在法律制度、國際慣例和行業管理的規范與調整下,形成具有我國特色的食品安全信用體系。
五、實行市場許可證制度,允許有能力、有意愿的第三方質檢機構進入市場,為群眾提供權威、快捷、實惠的食品質檢服務。通過增加供給和市場創新,降低食品質檢服務價格,改進質檢服務水平。進一步放開食品質檢服務領域,加強對第三方監管,保證市場公平有序、健康發展。應盡快制定出臺促進食品質檢市場開放和加強市場管理的法規或行政條例,形成新型市場許可制度,做到依法監管、依法行政;建立完善新型配套執法體系,嚴格執法,切實履行政府監管職責;研究設計食品質檢市場化改革路線圖,使市場開放程度與政府監管保障能力相適應,盡量降低可能出現的負面影響。
六、完善食品質檢標準,建立多元立體的質保體系。根據市場需求,不斷制定和完善食品質量技術標準,為食品生產、儲運、交易、消費全過程的質保提供可靠的技術標準依據。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有層次、立體的質保體系,前端設立大量提供市場化服務的質檢機構,后端建立權威復檢、糾紛仲裁、機構認證、責任補償、司法處理等一系列支撐體系,切實將食品安全問題納入科技保障和依法治理的軌道。
七、政府主導,加強食品質檢信息化數據平臺建設。著力打造基于市場、內嵌監管、數據分享的云平臺,平臺以政府為主導,鼓勵市場化質檢機構參與共建。應實行統一的編碼管理,保證原始數據可追溯、責任主體可追溯,最大限度地實現數據開發利用,以滿足大數據時代政府科學決策并提高監管服務水平的需要。質檢結果應在平臺上實現在線檢索,不僅能滿足個體消費者食品質檢的具體需要,還能為電子商務在線交易提供數據支持。
八、加強宣傳,為食品質檢市場化改革創造良好氛圍。食品質檢市場化改革的最直接動力,是廣大人民群眾對“舌尖上安全”的現實需要,也是生產者發掘產品隱性價值、保障品牌權益,以及營造良性市場、避免陷入“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循環的有力舉措。應繼續加強研究,擴大宣傳,推動現有機構轉型,鼓勵新型機構參與,完善體系建設,調動廣大消費者和市場化主體的能動性,為早日形成食品質檢保障新局面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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