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使用罌粟殼也屬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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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9-03-04 20:36:22/ 個人分類:新聞報道
?? 據報載,
毒品濫用多樣化是我國當前吸毒問題的主要特征。除海洛因類傳統毒品和冰毒等新型毒品外,使用
罌粟殼(籽)加工
食品的現象也應歸為毒品犯罪,以引起人們的足夠警惕。?
罌粟殼對人體肝臟、心臟均有一定毒害作用,容易使人產生依賴性甚至癮癖。1991年和1999年,公安等部門在全國范圍內進行過兩次大規模的查處行動,收到了明顯效果。但近年來,一些食品加工經營業戶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在食品中使用罌粟殼且違法行為更加隱蔽,有的地方在菜肴、熟肉制品、風味小吃加工過程中不同程度地使用,有的地方農貿市場的個別攤販甚至半公開出售這種“特制”調味品。?
由于將罌粟殼粉碎后均勻混入其他食品中,使缺乏定性
檢測能力的基層
衛生監督機構難以取證,加上少量加入罌粟殼通常不會直接造成明顯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一些基層監督員因此認為達不到移交公安機關查處的
標準,多按《食品衛生法》第四十一條實施行政處罰。?
全面禁毒、從嚴懲處是我國對毒品違法犯罪活動采取的一貫立場。充分運用刑罰手段禁絕毒品,更是刑法關于懲處毒品犯罪的基本立法精神。由于違法犯罪分子多在顧客不知情的前提下提供含罌粟殼食品,應屬于欺騙他人吸食毒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在客觀上也刺激了私自種植、販賣罌粟等違法犯罪活動,僅僅依據衛生法律法規實施處罰,顯然不能較好體現政府從嚴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的要求。?
公安部于1993年明確規定對在食品中摻用罌粟殼的,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禁毒的決定》第七條關于“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毒品”的規定處理。《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中也有詳細的規定。筆者認為,在當前禁毒形勢依然嚴峻的前提下,對此類違法案件應準確定性,不能只按一般食品衛生違法案件處理,更不能以罰代刑。而是應該只要發現使用罌粟殼行為,不論數量多少,都應及時向公安部門提供線索,依法嚴肅查處,以期收到“打擊一撮、震懾一批、教育一群”的最大化效果。?
?來源:云南省禁毒網?2006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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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毒品添加劑罌粟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