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硝基甲苯
今日從網易新聞看到轉載自人民網的文章,說“
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新近發布了一份指導性文件《補充和替代醫學產品及FDA管理指南(初稿)》,將包括
中醫藥在內的傳統醫學從“補充和替代醫學(CAM)”中分離出來,首次認同中醫藥學與西方主流醫學一樣,是一門有著完整理論和實踐體系的獨立
科學體系,而不僅僅是對西方主流醫學的補充。 ”
覺得此事太過匪夷所思,幸好google能輕易搜出
FDA官方網站的原文,急忙看過,覺得異常憤怒,所謂“認同”一說,根本就是徹頭徹尾的偽新聞。此文的主旨是要說明為何CAM(補充及旁類醫學)在FDA的管轄范圍之內,并非對包括印度草醫和中醫在內的旁類醫學體系作出評判,更談不上肯定。FDA的公文只有兩處“提及”中醫(見方舟子博客文章)。僅僅是提及啊,怎么就硬生生成了“認同”?
特將FDA原文的大致結構和主要問題介紹如下。中醫科學院陳可冀
院士就算不懂英文,叫人幫著看一下總可以吧,非要睜著眼睛說瞎話嗎?還有那個叫王淑軍的蠢才記者,四級過了沒有?這么重大的新聞,發表之前就不能敲幾個關鍵詞求證一下?職業道德又在哪里?
這則假新聞,又讓我們得以領教所謂“專家”和媒體的拙劣表演--連做假新聞也這樣不認真,總以為群眾好糊弄。中醫科學院陳可冀院士和記者王淑軍都應該道歉--要么因為無知,要么因為撒謊。
FDA原文的大致結構和主要問題如下:(本人并非專業,術語有不準確處請原諒,但大主題不會錯的。關鍵詞的說明:CAM是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的縮寫,FDA用以統稱常規醫療之外的包括中醫和印度草
醫在內的旁類醫療。complemetary是補充性的,是指在常規醫療的同時進行的作為輔助作用的旁類醫療,而alternative一詞的意思也比較中性,指其他并舉的項,暫時譯為旁類醫學。NCCAM是“國家補充與旁類醫學中心”。此機構的職能我不是很清楚。)
主題:對CAM產業的指導性意見 目的:闡明FDA對這一問題的當前看法,特別指出并非賦予任何人任何權利。
第一部分,為何發布此指導意見: 包括傳統中醫和印度草醫在內的各種形式的CAM在美國近來增長很快。(注:這是第一處提到中醫)由此帶來的困惑:CAM產品(包括進口到美國的)是否在FDA法規的管轄范圍之內?FDA認為,1.CAM產品可被分為化妝品、裝置、食品添加劑,藥品等等。2,故而這些產品并不在法規(聯邦食品藥品及化妝品法案以及公共衛生服務法案)管轄范圍之外。
第二部分,何為CAM,及其大概分類 NCCAM對CAM的定義:多種并非屬于常規醫療的醫療衛生系統、行為及產品之集合。
分類:1.基于生物學的療法,2.能量療法,3.控制及身體性的療法(manipulative and body-based methods),4.心-身療法。
NCCAM曾認為有第五個領域:旁類醫學體系(alternative medical systems),但隨后認為其具體行為可歸入前四種,無單獨列出之必要。
第三部分,何以這些范疇和FDA所監管的產品相關 第四部分, FDA有哪些權能適用于CAM產品。
從藥物和新藥、裝置、食品、食品添加劑、膳食添補等五種產品的定義范圍來闡述FDA可行使之權能。
第五部分,如何聯系FDA獲取更多信息,發表意見。 全文鏈接:
Guidance for Industry on 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 Products and Their Regulation by 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