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檢須知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7-21 21:31:38/ 個人分類:業務指南
一、藥品委托檢驗: 1. 已經獲得批準文號的藥品,送檢者應攜帶:
① 單位介紹信,藥品生產企業送檢需提供所送藥品的生產批件,藥品經營單位需提供藥品經營資質
② 蓋單位公章和騎縫章的質量
標準,質量標準應為國家或
衛生部已經批準的現行有效的質量標準,不
能將處方或制法隱去。
③ 所送批號樣品的自檢報告
④ 檢驗用量三倍的樣品
⑤ 檢驗中所需對照品
2.未獲得批準文號的藥品,我所可提供技術協作報告,送檢者應攜帶:
① 單位介紹信
② 相關技術資料
③ 檢驗用量三倍的樣品
④ 檢驗過程中所需對照品
3.送檢者要求退檢,須提供書面退檢申請,但已開始檢驗的,按已檢驗的項目收取檢驗費;未開始檢
驗的,酌情收取手續費;若因
儀器故障、無對照品、試劑等情況不能檢驗,但做了部分檢驗工作,酌情收
取檢驗費。
4.委托檢驗的藥品檢驗報告書僅對所送樣品負責。
5.檢驗費用需在取藥品檢驗報告書時交納。若遺失藥品檢驗報告書,須重新送檢,本所不再提供。
6.委托單位對我所檢驗結果存在疑義要求復檢的,應攜帶原檢驗報告書來我所辦理,并填寫復檢申請
表。
二、進口檢驗: 1. 進口單位到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通關單后,與我所業務技術辦公室抽樣人員聯系抽樣,電
話66122323。
2. 抽樣時請將報驗資料和北京市
藥監局出具的通關單、進口藥品口岸檢驗通知書交我所抽樣人員。
三、注冊檢驗: 1. 藥品注冊檢驗:
(1)由北京市藥監局抽樣的品種(即申報
臨床和生產及部分補充申請事項的品種),申報單位需攜帶:
① 北京市藥監局的藥品注冊檢驗通知單
② 北京市藥監局的受理通知單
③ 申報品種的藥學資料原件,注射劑還需提供使用說明書資料
④ 北京市藥監局抽取并封好的每個批號檢驗用量三倍的樣品
⑤ 檢驗過程中所需對照品
(2)由申報單位直接送樣的品種(臨床用樣品的復核檢驗、補充資料的復核檢驗、
中藥保護品種標準提
高的復核檢驗、委托加工樣品的復核檢驗和補充申請中的增加規格品種)及醫療機構制劑品種(非法定醫
療機構制劑、與法定標準有不符項目的申請和醫療機構制劑的補充申請)的復核檢驗,申報單位需攜帶:
① 北京市藥監局的受理通知單
② 申報品種的質量標準等資料原件,注射劑還需提供使用說明書資料
③ 每個批號檢驗用量三倍的樣品(除醫院制劑每個規格送1批樣品外,一般每個規格送三批樣品)
④ 檢驗過程中所需對照品
(3)如樣品有特殊貯存要求,請在辦理收檢時告知工作人員,并在委托書中注明。
2. 包材注冊檢驗:
首次申報或申請再注冊的藥包材,申報單位需攜帶:
① 北京市藥監局的受理通知單
② 申報品種的質量標準及起草說明,廠檢報告書、生產工藝等相關材料。
③ 每個批號檢驗用量三倍的樣品
④ 檢驗過程中所需對照品
3.保健
食品復核檢驗:
① 北京市藥監局保健食品檢驗通知書
② 市藥監局抽取并封好的檢驗用量三倍的樣品
③ 蓋企業紅章,騎縫章的企業的質量標準
④ 列出企業標準所引用的國標中的具體哪一個檢驗方法
⑤ 樣品試驗時三批樣品的功效成分和衛生學部分的
檢測報告
⑥ 檢驗過程中所需對照品
導入論壇收藏
分享給好友
推薦到圈子
管理
舉報
TAG: 委托檢驗送檢須知進口檢驗注冊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