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規定了鐵路通信電源直流配電設備的環境適應性要求,外觀和結構要求,技術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儲存。 本部分適用于直流標稱電壓為-48 V、由低壓電器和電子器件組成的配電設備,適用于鐵路通信-48 V直流配電設備的產品制造、檢驗。
Copyright ?2007-2024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備07018254號 京公網安備1101085018 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京ICP證110310號
頁面更新時間: 2024-11-12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