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4813 的這一部分描述了 ITS 實施可為 ITS 用戶提供的主要服務。具有共同目的的服務可以集中到“ITS 服務域”中,在這些域中可以針對域的特定部分劃分出多個“ITS 服務組”。ISO 14813 的這一部分確定了十三個服務域,然后在這些域中定義了許多組。在 ISO 14813 的這一部分中,提供了指示來顯示每項服務與合作式 ITS 的關系。合作式 ITS 提供以前無法獲得的服務,尤其是那些為移動中的 ITS 用戶提供的服務。對于許多其他服務,合作式 ITS 實際上可以看作是一種“交付機制”,可用于增強其使用和可用性。因此,對于某些服務而言,合作式 ITS 是必不可少的,而對于其他服務而言,它可以增加價值。然而,對于少數服務而言,合作式 ITS 并不重要。 ISO 14813 的這一部分旨在供至少兩組參與 ITS 領域的人員使用。第一組是那些尋求有關 ITS 實施可以提供的服務的想法的人,第二組是那些正在制定標準的人。對于第一組,ISO 14813 的這一部分提供了服務描述,可以作為更詳細描述的催化劑。不同 ITS 實施的詳細程度可能有所不同,這取決于是否涉及國家 ITS 架構,以及該架構是直接基于服務還是基于功能組。對于標準制定者,ISO 14813 的這一部分適用于 ISO TC 204 和其他技術委員會的工作組,他們正在為 ITS 領域和相關領域制定標準,這些領域的邊界跨越 ITS 領域(例如公共交通(過境)的某些方面,以及聯運貨運和車隊管理)。ISO 14813 的這一部分旨在提供可以作為制定標準的基礎和理由的服務信息和解釋。 ISO 14813 的這一部分本身就具有咨詢性和信息性。它旨在幫助將服務集成到一個有凝聚力的參考架構中,以及互操作性和使用通用數據定義。具體來說,服務組中定義的服務應作為定義“用例”、“用戶需求”或“用戶服務要求”的基礎,具體取決于用于開發最終 ITS 架構功能的方法,以及數據字典中適用數據的定義,以及適用的通信和數據交換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