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1000-3-2:2018由國際電工委員會 IX-IEC 發布于 2018-01-01。
IEC 61000-3-2:2018 在中國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L06 電磁兼容,在國際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33.100.10 發射。
IEC 61000-3-2:2018 電磁兼容性(EMC).第3-2部分:極限值.諧波電流輻射的極限值(設備輸入電流不大于16A/相)的最新版本是哪一版?
最新版本是 IEC 61000-3-2:2018/AMD2:2024 。
IEC 61000 的這一部分涉及注入公共供電系統的諧波電流的限制。它規定了在規定條件下測試的設備可能產生的輸入電流諧波分量的限值。 IEC 61000的這一部分適用于每相額定輸入電流不超過16A且旨在連接到公共低壓配電系統的電氣和電子設備。本文件中包含非專業設備的弧焊設備,其額定輸入電流每相不超過 16 A。 IEC 60974-1 中規定的專業用途弧焊設備不包括在本文件中,并且可能受到 IEC 61000-3-12 中規定的安裝限制。根據本文件進行的試驗為型式試驗。對于標稱電壓小于但不等于 220 V(線電壓)的系統,尚未考慮這些限制。注:本文件中使用了“裝置”、“器具”、“裝置”和“設備”等詞語。對于本文檔而言,它們具有相同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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