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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EC 61800-3:2017
    可調速電力驅動系統.第3部分:電磁兼容性(EMC)要求和特定試驗法

    Adjustable speed electrical power drive systems - Part 3: EMC requirements and specific test methods


    標準號
    IEC 61800-3:2017
    發布
    2017年
    發布單位
    國際電工委員會
    替代標準
    IEC 61800-3:2022
    當前最新
    IEC 61800-3:2022
     
     
    引用標準
    CISPR 11 AMD 1-2016 CISPR 11-2015 CISPR 16-1-2-2014 CISPR 16-1-4-2010 CISPR 22-2008 CISPR 32-2015 IEC 60146-1-1:2009 IEC 61000-2-2:2002 IEC 61000-2-4:2002 IEC 61000-3-11:2000 IEC 61000-3-12:2011 IEC 61000-3-2:2014 IEC 61000-3-3:2013 IEC 61000-4-11:2004 IEC 61000-4-13:2002 IEC 61000-4-2:2008 IEC 61000-4-34:2005 IEC 61000-4-3:2006 IEC 61000-4-4:2012 IEC 61000-4-5:2014 IEC 61000-4-6:2013 IEC 61000-4-8:2009
    被代替標準
    IEC 22G/347/FDIS:2016 IEC 61800-3:2004 IEC 61800-3 AMD 1:2011 IEC 61800-3 Edition 2.1:2012
    適用范圍
    IEC 61800 的這一部分規定了電力驅動系統(3.1 中定義的 PDS@)的電磁兼容性 (EMC) 要求。這些是可調速交流或直流電機驅動器。規定了轉換器輸入和/或輸出電壓(線間電壓)@ 高達 35 kV AC RMS 的 PDS 的要求。本文件涵蓋的 PDS 是安裝在住宅@商業和工業場所的 PDS,牽引應用@和電動汽車除外。 PDS 可以連接到工業或公共配電網絡。工業網絡由專用配電變壓器@供電,該變壓器通常位于工業地點@附近或內部,并且僅向工業客戶供電。工業網絡也可以由其自己的發電設備供電。另一方面,@ PDS 可以直接連接到低壓公共電源網絡,該網絡也為住宅樓宇供電,并且中性點通常接地。 IEC 61800@ 與 EMC@ 相關的這一部分的范圍包括從幾百瓦到數百兆瓦的各種 PDS。 PDS 通常包含在較大的系統中。本文件不涉及系統方面,但信息性附件中提供了指導。選擇這些要求是為了確保住宅、商業和工業場所的 PDS 符合 EMC 要求。但是,這些要求不能涵蓋發生概率極低的極端情況。不考慮由于故障條件@而導致的 PDS@ EMC 行為的變化。本文件的目的是根據 PDS 的預期用途定義其限制和測試方法。本文件包括抗擾度要求和電磁輻射要求。注 1:發射可能對其他電子設備(例如無線電接收器@測量和計算設備)造成干擾。抗擾度旨在保護設備免受連續和瞬態傳導和輻射干擾(包括靜電放電)的影響。發射和抗擾度要求相互平衡,并與 PDS 的實際環境相平衡。本文檔定義了 PDS 的最低 EMC 要求。根據環境分類給出抗擾度要求。低頻發射要求根據供電網絡的性質給出。高頻發射要求根據預期用途的四類給出,涵蓋環境和投入運行。作為產品標準@,本文件可用于PDS 的評估。它還可用于評估可單獨銷售的完整驅動模塊 (CDM) 或基本驅動模塊 (BDM)(參見 3.1)@。本文件包含對投放市場的產品的合格評定要求@以及針對在設備投放市場之前無法測量高頻發射的情況推薦的工程實踐(見 6.5)(此類 PDS 在 3.2.7 中定義為C4 類)。注 2:IEC 61800-3 第一版指出,預期用途可能需要進行工程設計才能投入使用。這是通過“限制分發模式”完成的。以前在“限制性分銷模式”下確定的設備現在屬于 C2 和 C4 類(見 3.2)。本文件旨在作為 C1@、C2 和 C3@ 類產品投放市場時進行 EMC 合格評定的完整 EMC 產品標準(參見定義 3.2.4 至 3.2.6)。 C4 類設備的射頻發射僅在其安裝在預定位置時進行評估。因此,它被視為固定裝置@,本文件在 6.5 和附件 E@ 中給出了工程實踐規則,盡管它沒有給出明確的排放限值(投訴情況除外)。本文件沒有規定設備的任何安全要求,例如防觸電@絕緣配合和相關介電測試@不安全操作@或故障的不安全后果。它也不涵蓋電磁現象的安全和功能安全影響。在特殊情況下,當高度敏感的設備在附近使用時,必須采用額外的緩解措施將電磁輻射進一步降低到指定水平以下,或者必須采取額外的對策來提高高度敏感設備的抗擾度。作為 PDS@ 的 EMC 產品標準,本文檔優先于通用標準@的所有方面,并且不執行額外的 EMC 測試。如果 PDS 作為單獨 EMC 產品標準所涵蓋的設備的一部分,則適用整個設備的 EMC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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