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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 ISO 80079-36:2016
    爆炸性環境第36部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基本方法和要求(ISO 80079-36:2016)

    Explosive atmospheres - Part 36: Non-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 - Basic method and requirements


    標準號
    EN ISO 80079-36:2016
    發布
    2016年
    發布單位
    歐洲標準化委員會
    替代標準
    EN ISO 80079-36:2016/AC:2019
    當前最新
    EN ISO 80079-36:2016/AC:2019
     
     
    引用標準
    ANSI/UL 746B-2014 IEC 60079-0:2011 IEC 60079-1:2014 IEC 60079-28:2015 IEC 60079-2:2014 IEC 60079-31:2013 ISO 80079-37:2016 ISO/IEC 80079-38:2016
    被代替標準
    FprEN ISO 80079-36:2015
    適用范圍
    ISO/IEC 80079的這一部分規定了具有潛在點火源的非電氣危險區域設備、危險區域部件、保護系統、設備和組件的設計、構造、測試和標記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并適用于潛在爆炸性環境。 不帶儲能的手動工具和手動操作裝置不屬于本標準的范圍。 當靜態自主過程設備不屬于本標準中提到的設備的一部分時,本標準不涉及靜態自主過程設備的安全性。 注 1:靜態自主過程單元包括,例如,沒有自己的電源的儲罐、容器、固定管道和手動操作閥門,它們在操作過程中可能產生潛在的點火源。 本標準沒有規定安全要求,除非它們直接涉及可能導致爆炸的著火風險。 假定設備可以運行的通常大氣條件(與大氣的爆炸特性相關)為:  ——溫度范圍 -20 °C 至 +60 °C;  ——壓力 80 kPa (0.8 bar) 至 110 kPa (1.1 bar);和;  ——含氧量通常為 21% (v/v) 的空氣。 這種氣氛也可能存在于裝置內部。 另外,由于裝置內部的操作壓力和/或溫度的波動,外部大氣可能通過自然交換被吸入裝置中。 注2:雖然上面列出的通常大氣條件表明大氣溫度范圍為-20℃至+60℃,但除非另有規定和標記,設備的通常環境溫度范圍為-20℃至+40℃。 假設 -20°C 至 +40°C 適用于大多數設備;制造所有防爆設備以適應正常大氣中 +60 °C 的較高溫度范圍會導致不必要的設計限制。 注 3:本標準的要求也可用于設計、制造、測試和標記用于本標準上述范圍之外的大氣中的設備。 然而,在這種情況下,著火危險評估、預期的保護類型、附加測試(如有必要)、制造商的技術文件和用戶說明必須清楚地證明設備對所遇到的條件的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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