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廢
2 500~2 690 MHz:用于固定業務、衛星固定業務、移動(除航空移動)業務、衛星移動、衛星廣播、無線電定位業務,但已經劃給第三代移動通信作為擴展頻段,并且在中國無線電頻率劃分CHN12規定:2655~2690 MHz頻帶射電天文也為主要業務,現用于北京、南京、江蘇江陰、貴州喀斯特地區,其他業務不得對其產生干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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