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487的本部分規定了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分類、通用要求、通信、電擊防護、電動汽車和供電設備之間的連接、車輛接口和供電接口的特殊要求、供電設備結構要求、性能要求、過載保護和短路保護、急停、使用條件、維修和標識及說明。
本部分適用于為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充電的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包括交流充電樁、非車載充電機、電動汽車充電用連接裝置等,其供電電源額定電壓最大值為1 000 V AC或1 500 V DC,額定輸出電壓最大值為1 000 V AC或1 500 V DC。
本部分也適用于從現場儲能系統(如緩沖蓄電池組等)獲得能量的電動汽車供電設備。
在如下特殊條件下,電動汽車供電設備應增加附加功能:
a) 電動汽車供電設備位于危險區,該區域存在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燃料或其他可燃或爆炸性物質;
b) 電動汽車供電設備設計安裝于海拔2 000 m以上。
本部分不適用于與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維護相關的安全要求,不適用于ISO 17409規定的車載充電設備,也不適用于無軌電車、鐵路車輛、工業車輛和主要用于非道路車輛的供電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