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 操縱件、指示器及信號裝置的符號 是非強制性國家標準,您可以免費下載預覽頁
對登記注冊10年內的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7座及7座以上,發生過人員傷亡事故的除外)人工檢驗,不再進行底盤動態檢驗、車輛底盤件檢查,儀器設備檢驗僅檢驗行車制動、前照燈發光強度;三輪汽車儀器設備檢驗僅檢驗行車制動、駐車制動、前照燈發光強度;摩托車儀器設備檢驗僅檢驗車制動、遠光發光強度。 根據新國標要求,車檢時前照燈遠光偏移檢驗必須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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