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國際標準規定了三種測定土壤容重的方法,包括:a) 線性測量法;b) 浸入液體法;c) 流體置換法。本國際標準適用于巖土工程勘察范圍內土壤容重的實驗室測定。線性測量法適用于測定規則形狀土壤樣本的容重,包括為其他試驗準備的樣本。所用樣本為矩形棱柱或具有圓形橫截面的圓柱體。浸入液體法包括通過測量土壤樣本在空氣中的質量和懸浮在液體中的表觀質量來確定天然或壓實土壤樣本的容重。當可以獲得適當大小的材料塊時,可以使用該方法。流體置換法包括通過測量土壤樣本在空氣中的質量和浸入液體時置換的液體質量來確定土壤樣本的容重。當可以獲得適當大小的材料塊時,可以使用該方法。如果采用浸入液體法或液體置換法,且液體可能滲透到試樣中(如水),則應在試驗前對試樣進行涂層以防止液體滲透。土的體積密度對于確定原位土體過剩應力與深度的關系很有用。如果需要,試樣的干密度可由體積密度和已知的水含量計算得出。注:本國際標準滿足根據 EN 1997-1 和 EN 1997-2 進行巖土工程調查和試驗時對土體體積密度測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