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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EC 60079-14:2013
    爆炸性氣體環境.第14部分:電氣裝置設計、選擇和安裝

    Explosive atmospheres - Part 14: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design, selection and erection

    2016-01

    標準號
    IEC 60079-14:2013
    發布
    2013年
    總頁數
    286頁
    發布單位
    國際電工委員會
    替代標準
    IEC 60079-14:2013/COR1:2016
    當前最新
    IEC 60079-14:2024
     
     
    被代替標準
    IEC 31J/225/FDIS:2013 IEC 60079-14:2007
    適用范圍
    IEC 60079 系列的這一部分包含爆炸性環境中或與之相關的電氣裝置的設計、選擇、安裝和初始檢查的具體要求。如果設備需要滿足其他環境條件@例如@防水和耐腐蝕@可能需要額外的保護要求。本標準的要求僅適用于在 IEC 60079-0 定義的標準大氣條件下使用設備。對于其他條件@可能需要采取額外的預防措施@并且設備應針對這些其他條件進行認證。例如,大多數易燃材料和許多通常被認為不易燃的材料可能在富氧條件下劇烈燃燒。注 1:IEC 60079-0 中定義的標準大氣條件涉及大氣的爆炸特性,而不是設備的工作范圍,即溫度:℃20 至 60℃。壓力:80 kPa (0@8 bar) 至 110 kPa (1@1 bar);以及具有正常氧含量@通常為 21 % v/v 的空氣。這些要求是對非危險區域安裝要求的補充。注 2:對于高達 1 000 V 交流或 1 500 V 直流的電壓,本標準的要求基于 IEC 60364 系列@中的安裝要求,但也可適用其他相關國家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所有電氣設備,包括固定@便攜式@可運輸和個人@以及永久或臨時裝置。本標準不適用于易受沼氣影響的礦井中的C電氣裝置;注3:本標準適用于可形成除沼氣以外的爆炸性氣體環境的礦井中的電氣裝置以及礦井地面裝置中的電氣裝置。 ?C 固有爆炸性環境以及爆炸物或自燃物質產生的粉塵(例如爆炸物制造和加工); ?用于醫療目的的C室; ?C 存在易燃煙霧危險區域的電氣裝置。注 4:附件 M 中提供了關于粉塵或飛沫與易燃氣體或蒸氣的混合混合物造成的危害要求的附加指導。本標準沒有考慮與易燃氣體、液體和粉塵相關的毒性風險。通常遠低于爆炸下限的濃度。在人員可能接觸潛在有毒濃度的易燃材料的地方,應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此類預防措施不屬于本標準的范圍。

    其他標準


    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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