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D287-12b由美國材料與試驗協會 US-ASTM 發布于 2012。
ASTM D287-12b 在中國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E30 石油產品綜合。
ASTM D287-12b 原油和石油產品的美國石油協會(API)燃油比重度數的標準試驗方法(液體比重計法)的最新版本是哪一版?
最新版本是 ASTM D287-22 。
準確測定石油及其產品的比重對于將測量體積轉換為 60°F (15.56°C) 標準溫度下的體積至關重要。該程序最適合測定低粘度透明液體的 API 比重。該測試方法還可以通過允許比重計有足夠的時間達到溫度平衡來用于粘性液體,并且通過采用合適的彎液面校正來用于不透明液體。此外,對于透明和不透明流體,在校正參考溫度之前,應針對熱玻璃膨脹效應校正讀數。
5.3 當與散裝油測量結合使用時,通過在盡可能接近參考溫度的溫度下觀察比重計讀數,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體積修正誤差。
5.4 重力是控制原油質量的一個因素。然而,石油產品的比重并不確定其質量。與其他屬性相關,重力可用于給出近似的碳氫化合物成分和燃燒熱。
5.5 比重是汽車、航空和船用燃料的重要質量指標,影響儲存、處理和燃燒。
1.1 本測試方法包括通過玻璃比重計結合一系列原油 API 比重計算進行測定。通常作為液體處理且雷德蒸氣壓(測試方法 D323)為 101.325 kPa (14.696 psi) 或更低的石油和石油產品。重力在 60°F (15.56°C) 下測定,或通過 D1250 石油測量表指南附件(API MPMS 第 11.1 章)轉換為 60°F 下的值。這些表不適用于非碳氫化合物或基本上純的碳氫化合物,例如芳烴。
1.2 獲得的初始值是未經校正的比重計讀數,而不是密度測量值。在比重計上在參考溫度或另一個方便的溫度下測量數值,并通過體積校正表針對彎月面效應、熱玻璃膨脹效應、替代校準溫度效應和參考溫度校正讀數。
1.3 在進行任何計算之前應記錄測定的比重計讀數。然后,在后續計算程序(測量單計算、儀表系數計算或基礎證明體積確定)中使用最終結果之前,應執行第 9 節中要求的計算并記錄。
1.4 以英寸-磅為單位的數值應被視為標準值。括號中給出的值是 SI 單位的數學轉換,僅供參考,不被視為標準。
1.5 本標準并不旨在解決與其使用相關的所有安全問題(如果有)。本標準的使用者有責任在使用前建立適當的安全和健康實踐并確定監管限制的適用性。具體警告說明見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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