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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STM E1317-12
    船舶表面涂層易燃性的標準試驗方法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Flammability of Marine Surface Finishes


    標準號
    ASTM E1317-12
    發布
    2012年
    發布單位
    美國材料與試驗協會
    替代標準
    ASTM E1317-19
    當前最新
    ASTM E1317-19
     
     
    引用標準
    ASTM E1321 ASTM E162 ASTM E176 ASTM E648 ASTM E84 ASTM E970 ISO 5658-2
    適用范圍
    該測試方法提供了一種評估用于建造和舾裝船舶的表面處理材料的可燃性能的方法。將所關注的表面光潔度的樣本安裝在預期使用的支撐材料上,并進行受控的顯著輻射通量暴露。所有樣品均在安裝在垂直平面上時進行測試。以下表面暴露進行測試: 具有表面飾面、織物或涂漆飾面的艙壁樣本在一側或兩側暴露的一側進行測試。天花板飾面材料應在下暴露表面進行測試。對于穿孔和空氣背襯的天花板飾面材料,還應對材料的背面(上)表面進行測試。甲板飾面和地板材料在上暴露表面進行測試。絕緣材料上的保護膜或飾面在暴露于空氣的一個或多個面上進行測試。該測試方法提供與測試樣本的可燃性相關的防火特性。這些包括可燃性、持續燃燒的熱暴露、熄滅時的臨界通量以及在不同的通量暴露條件下的放熱行為。該測試方法不提供: 由測試以外的背襯材料支持的表面處理材料的防火性能的完整信息。有關表面處理材料在測試厚度以外使用時的完整信息。使用火災特性測量作為對測試樣本的火災風險或危險進行分類的措施的方法。
    1.1 本火災測試響應標準涵蓋了測量與船上不燃基材上使用的表面處理的可燃行為相關的火災特性的程序(注 1)。特別是,這些包括用于船舶建造的表面處理,例如甲板鋪面材料、艙壁和天花板飾面,包括用于將飾面緊固到艙壁和天花板上的任何粘合劑、油漆和絕緣材料的暴露處理。注18212;該測試方法的制定嚴格遵循IMO決議A.653(16)(1)的測試程序。刪除了不適用于國內使用本測試方法的可選條款。
    1.2 根據本測試方法進行的測試旨在產生火災特性,當適當解釋時,這些特性可能有助于選擇限制火災快速增長和蔓延的材料和表面處理。
    1.3 本測試方法需要特定范圍的樣品輻射熱暴露來測量火災特性。
    1.4 以 SI 單位表示的值應被視為標準值。本標準不包含其他計量單位。
    1.5 本標準用于測量和描述材料、產品或組件在受控條件下對熱和火焰的響應,但其本身并不包含材料、產品或組件火災危險或火災風險評估所需的所有因素在實際火災條件下。
    1.6 防火測試本質上是危險的。進行這些測試時應對人員和財產采取充分的保護措施。
    1.7 本標準并不旨在解決與其使用相關的所有安全問題(如果有)。本標準的使用者有責任在使用前建立適當的安全和健康實踐并確定監管限制的適用性。有關具體危險說明,請參閱第 7 節。

    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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