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E2431-12由美國材料與試驗協會 US-ASTM 發布于 2012。
ASTM E2431-12 在中國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Q33 建筑玻璃。
使用這種做法的前提是:玻璃邊緣應不受損壞,玻璃應適當上釉,玻璃不應受到濫用,并且玻璃邊緣支撐允許玻璃由于熱膨脹和收縮。這種做法并沒有解決在退火玻璃中引起熱致應力的所有因素。未解決的因素包括:瞬態熱應力、HVAC 調節器、隔熱窗簾、吊頂和其他熱阱、外部反射引起的太陽輻照度增加、傳熱系數的變化(與本文所述的穩態分析所假設的不同) ,以及由太陽以外的熱源引起的應力。上述以外的因素也可能引起熱應力。選擇玻璃時還應考慮許多其他因素。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機械引起的應力、風效應、風載碎片影響、過度偏轉、地震效應、熱流、噪音消除、潛在的破損后后果等。此外,建筑規范中提出的考慮因素以及安全玻璃標準中提出的標準和場地特定問題可能會控制最終的玻璃類型和厚度選擇。正確使用本實踐的目的是為了降低建筑物中退火窗玻璃熱致破裂的風險。
1.1 本實踐涵蓋了確定退火建筑平板玻璃對因暴露于陽光和陰影而引起的熱致應力的抵抗力的程序。指定的破損概率 (Pb)。正確使用此程序旨在減少建筑物中退火玻璃熱破裂的可能性。
1.2 本實踐適用于建筑物中的垂直或傾斜玻璃窗。
1.3 本實踐適用于矩形的單片玻璃和夾層玻璃,并假設所有玻璃邊緣都是簡單支撐的。
1.4 這種做法僅適用于具有干凈切割、接縫、平整研磨或研磨和拋光邊緣且無損壞的退火平板鈉鈣硅玻璃。玻璃可以是透明的或有色的以及經過涂層的(不包括降低玻璃發射率的涂層)。
1.5 這種做法不適用于任何形式的拉絲、圖案、蝕刻、噴砂、鉆孔、缺口或凹槽玻璃或經過表面和邊緣處理的玻璃,除了 1.4 中描述的那些改變玻璃強度的玻璃。
1.6 本實踐不涉及均勻荷載,例如風荷載和雪荷載、安全要求、防火或抗沖擊性。
1.7 以 SI 單位表示的值應被視為標準值。括號中給出的值是英寸-磅單位的數學轉換,僅供參考,不被視為標準。有關各種測量系統中的量到 SI 單位的轉換,請參閱 IEEE/ASTM SI-10。
1.8 本標準并不旨在解決與其使用相關的所有安全問題(如果有)。本標準的使用者有責任在使用前建立適當的安全和健康實踐并確定監管限制的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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