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歐洲標準規定了支持廣泛通信服務的通用布線,包括自動化、過程控制和監控應用程序,用于在園區內由單個或多個建筑物組成的工業場所內使用。
它涵蓋平衡布線和光纖布線。
本歐洲標準基于并參考 EN 50173-1 的要求。
本歐洲標準包含適用于通信服務分布最大距離為 10 000 m 的工業場所的附加要求。
本歐洲標準的原則也適用于不在此范圍內的安裝。
除了 EN 50173-1 的要求外,本歐洲標準還規定:
a) 工業場所內通用布線的改進結構和配置,其中信息技術應用用于支持過程監視和控制功能;
b) 實施方案;
c) 反映工業場所內操作環境范圍的附加要求。
安全(電氣安全和保護、光功率、防火等)和電磁兼容性(EMC)要求不在本歐洲標準的范圍內,由其他標準和法規涵蓋。
然而,本歐洲標準中提供的信息可能有助于滿足這些標準和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