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對指定某些視覺、聽覺和觸覺標識的特定含義建立了]般規則,其目的是=一通過對設備或過程的安全監控或安全操作,提高人身、財產和〈或〉環境的安全性;一便于對設備或過程進行正常的監督、控制和維護;有利于對控制狀況和操作器件位置的快速識別。 本標準]般適用于下列場合=一從諸如單一的指示燈、按鈕、機械指示器、發光二極管〔LEDs〉或圖像顯示屏等構成的一些簡單的場合...
信號燈 Signal Light | 設計用于發射光信號的裝置。 |
發光二極管 LED | 被電流激發時能發出光輻射的 p-n 結固態器件。 |
機械指示器 Mechanical Indicator | 構成機械的或機電的開關器件的一部分,用以指示其處于斷開或閉合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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