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規范適用于一般和特殊應用的混合水硬水泥,使用礦渣或火山灰,或兩者,與波特蘭水泥或波特蘭水泥熟料或礦渣與石灰。注釋 18212;該規范規定了成分和比例,以及一些性能要求,而性能規范 C1157 是水硬水泥規范,其中性能標準僅管理產品及其驗收。 1.2 以 SI 單位或英寸-磅單位表示的值應單獨視為標準。每個系統中規定的值可能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每個系統應獨立使用。組合兩個系統的值可能會導致不符合標準。 SI 單位[或英寸-磅單位]的值應通過以 SI 單位[或英寸-磅單位]測量或通過使用 中給出的轉換和舍入規則對其他單位[或 SI單位]。當實際中不使用英寸-磅單位時,數值僅以 SI 單位表示。 1.3 本標準的正文是指提供解釋性材料的注釋和腳注。這些注釋和腳注(不包括表格和圖中的注釋和腳注)不是標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