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歐洲標準適用于標稱電壓為36V的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起動、照明和點火用鉛酸蓄電池。
本標準規定了蓄電池端子系統的位置、設計細節和尺寸。
標稱電壓為 36 V 的啟動電池可能具有與 6 V 或 12 V 電池相同的尺寸和固定方式。
這可能是有意的,也可能是無意的。
因此,應防止標稱電壓為36V的電池兼容標稱電壓為6V或12V的電網。
36V端接和接觸系統的這種設計必須防止殼體連接到6V或12V電源網絡,以避免6V或12V電源網絡的嚴重損壞。
出于同樣的原因,無論車輛是否安裝電池,電池端子的設計都必須防止標準商用跨接電纜與 36 V 電池端子接觸。
由于最終標準可能與當前草案有所不同,因此必須明確同意該標準的商業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