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 EN 61158-4-13:2008由德國標準化學會 DE-DIN 發布于 2008-09,并于 2008-09-01 實施。
DIN EN 61158-4-13:2008 在中國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P76 通信工程,N18 工業控制機與計算技術應用裝置,在國際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35.100.20 數據鏈路層,35.160 微處理機系統,35.240.50 信息技術在工業中的應用。
DIN EN 61158-4-13:2008 工業通訊網絡 現場總線規范 第4-13部分:數據聯絡層協議規范.13型元件的最新版本是哪一版?
最新版本是 DIN EN 61158-4-13:2015-09 。
1.1 概述 數據鏈路層在自動化環境中的設備之間提供基本的時間關鍵消息通信。該協議為所有參與的數據鏈路實體提供通信機會:a)根據預先建立的時間表,以同步啟動循環方式;b)按照每個數據周期的請求,以循環或非循環異步方式-鏈接實體。因此,該協議的特點是異步提供循環和非循環訪問,但每個周期同步重新啟動。
1.2 規范 本標準規定了 a) 從一個數據鏈路用戶實體到另一對等用戶實體以及在形成分布式數據鏈路服務提供商的數據鏈路實體之間及時傳輸數據和控制信息的程序; b) 為所有參與的DL實體提供通信機會的程序,以順序和循環的方式,以高達一毫秒的循環間隔進行確定性和同步傳輸; c) 在不影響時間關鍵數據傳輸的情況下,為時間關鍵數據傳輸和非時間關鍵數據傳輸提供可用的通信機會的程序; d) 為具有優先訪問權的時間關鍵數據傳輸提供循環和非循環通信機會的程序; e) 基于標準 ISO/IEC 8802-3 介質訪問控制提供通信機會的程序,并規定在正常操作期間添加或刪除節點; f) 用于通過本標準的協議傳輸數據和控制信息的現場總線 DLPDU 的結構,以及它們作為物理接口數據單元的表示。
1.3 程序 這些程序是根據以下方面定義的: a) 對等 DL 實體(DLE)之間通過現場總線 DLPDU 的交換進行交互; b) 同一系統中的DL服務(DLS)提供商和DLS用戶之間通過DLS原語的交換進行交互; c) 同一系統中的 DLS 提供者和 Ph 服務提供者之間通過交換 Ph 服務原語進行交互。
1.4 適用性 這些程序適用于系統之間的通信實例,這些系統支持 OSI 或現場總線參考模型的數據鏈路層內的時間關鍵型通信服務,并且需要能夠在開放系統互連環境中互連。配置文件提供了一種簡單的多屬性方法來總結實現的功能,從而總結其對各種時間關鍵的通信需求的適用性。
1.5 一致性 本標準還規定了實施這些程序的系統的一致性要求。本標準不包含證明符合此類要求的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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