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重值在許多相關系方程中用于確定顆粒、水和氣體混合物的相對體積。術語“土壤顆粒”通常是指不易溶于水的天然礦物顆粒。因此,含有外來物質(例如水泥、石灰等)或水溶性物質(例如鹽)的土壤的比重必須針對干燥后在樣本上形成的沉淀物進行校正。如果沉淀物的比重小于母土顆粒,則未經校正的測試結果將太低。如果沉淀物的比重較高,則未經校正的測試值將會過高。注28212;盡管本測試方法中包含有關精度和偏差的聲明:本測試方法的精度取決于執行該方法的人員的能力以及所用設備和設施的適用性。符合實踐 D 3740 標準的機構通常被認為有能力進行測試。使用此測試方法的用戶請注意,遵守實踐 D 3740 并不能確保測試的可靠性。可靠的測試取決于幾個因素;實踐 D 3740 提供了評估其中一些因素的方法。 1.1 本測試方法涵蓋通過氣體比重瓶測定土壤固體的比重。顆粒尺寸受到所使用的特定比重瓶的樣品容器尺寸的限制。 1.2 測試方法 D 854 可以用來代替本測試方法或與本測試方法結合使用,對土壤進行比重測試。請注意,測試方法 D 854 不需要該測試方法所需的專用測試設備。然而,如果樣品中含有易溶于水的物質,則不得使用測試方法 D 854,而本測試方法則沒有這種限制。 1.3 所有測量和計算值應符合 1.3 中規定的有效數字和舍入準則。實踐 D 6026.1.3.1 為了比較測量值或計算值與指定限值,測量值或計算值應四舍五入到指定限值中最接近的小數或有效數字。 1.3.2 本標準中用于規定如何收集/記錄和計算數據的程序被視為行業標準。此外,它們代表通常應保留的有效數字。使用的程序未考慮重大變化、獲取數據的目的、特殊目的研究或對用戶目標的任何考慮;通常的做法是根據這些考慮因素增加或減少報告數據的有效數字。考慮工程設計分析方法中使用的有效數字超出了本標準的范圍。 1.4 以可接受的 SI 單位表示的值應被視為標準。括號中給出的英寸-磅單位僅供參考。本標準并不旨在解決與其使用相關的所有安全問題(如果有)。本標準的使用者有責任在使用前建立適當的安全和健康實踐并確定監管限制的適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