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指南》適用于哪些情形? 答:《指南》適用于我國境內因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導致的涉及土壤與地下水的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核與輻射事故導致的土壤與地下水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工作不適用本《指南》。 凡是涉及土壤與地下水的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無論引起損害的是突發環境事件、歷史遺留工業污染、廢棄物廢水長期累積排放,還是生態破壞事件,均適用本《指南》。 ...
問:《指南》適用于哪些情形? 答:《指南》適用于我國境內因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導致的涉及土壤與地下水的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核與輻射事故導致的土壤與地下水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工作不適用本《指南》。 凡是涉及土壤與地下水的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無論引起損害的是突發環境事件、歷史遺留工業污染、廢棄物廢水長期累積排放,還是生態破壞事件,均適用本《指南》。 ...
7.4.8 監督污染地下水修復后去向環境監理單位跟蹤監督修復后地下水(或受污染水體、廢水等)去向是否符合相關技術規范與修復方案的要求,涉及到外排時,重點檢查排放口位置、排放方式和排放量,對排放的達標情況進行取樣監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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