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介紹了在靜電、閃電和雜散電流出現的場合防止烴類引燃的現行技術。推薦的保護措施是以石油工業中的研究和實踐經驗為基礎的。本標準所討論的原則也可以用于處理其他可燃性液體和可燃性氣體作業。本標準的應用將改進安全操作,并能評估現行的安裝方法和生產過程。進而,在正確地了解能夠導致靜電引燃的嚴格極限范圍,在靜電引燃不太可能或不可能的情況下,去尋找真正的火源。 下述章節將討論防止靜電引燃所應采取的一些基本步驟。然而,在下述情況下,本標準所提出的推薦作法及預防措施不適用。 a)可能產生靜電放電,但在放電區域內的可燃性蒸氣被脫去油氣中的空氣或被惰性氣體所隔絕。 b)在封閉系統中儲運產品,而該系統中的氧含量低于燃燒所需的最低濃度,例如液化石油氣(LPG)的儲運。 c)可燃性蒸氣的濃度總是高于燃燒上限(UFL)。 本文沒有涉及與固體輸送有關的靜電危險(見參考文獻[12]和[13])。
SY/T 6319-2008由行業標準-石油 CN-SY 發布于 2008-06-16,并于 2008-12-01 實施。
SY/T 6319-2008 在中國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E09 衛生、安全、勞動保護,在國際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13.100 職業安全、工業衛生。
* 在 SY/T 6319-2008 發布之后有更新,請注意新發布標準的變化。
SY/T 6319-2008 防止靜電、閃電和雜散電流引燃的措施 由 SY/T 6319-1997 變更而來。
SY/T 6319-2008 防止靜電、閃電和雜散電流引燃的措施 于 2016-01-07 變更為 SY/T 6319-2016 防止靜電、雷電和雜散電流引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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