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試規模的測試也讓我們了解到物料處理和固體脫水的潛在困難。 可處理性測試 目標是: 評估分離小比例污染部分和大比例清潔部分的潛力(在達到修復目標和回收清潔部分目標方面) 評估潛在的分離技術 評估化學提取/浸出的需求 考慮對細粒部分脫水的要求 在設計可處理性測試之前,需要對要處理的土壤進行徹底的了解,這將來自對場地土壤的充分調查(框1)。 ...
操作相對復雜,所需時問較長;影響因素相對較多,實驗的重現性不高。針對再利用情景的浸出方法體系美國:USEPA 1313-1316基于土壤再利用情景,設置4種不同的浸出方法。接近于實際環境狀況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浸出測試方法。部分測試方法相對復雜,耗時較長;方法的穩定性和重現性有待于改進;還缺乏相應的評價標準。...
具體測試參數包括:(1)固化/穩定化藥劑選擇,需考慮藥劑間的干擾以及化學不兼容性、金屬化學因素、處理和再利用的兼容性、成本等因素;(2)分析所選藥劑對其他污染物的影響;(3)優化藥劑添加量;(4)污染物浸出特征測試;(5)評估污染介質的物理化學均一性;(6)確定藥劑添加導致的體積增加量;(7)確定性能評價指標;(8)確定施工參數。...
水泥窯協同處置飛灰生產的熟料產品的重金屬浸出濃度應滿足GB30760的要求。7.2飛灰作為替代原料用于免燒磚、水泥混合材、混凝土摻和料等非高溫建筑材料生產過程之前,應按照6.3的要求對飛灰進行二噁英解毒預處理,生產的產品的重金屬浸出濃度應滿足GB30760的要求。7.3飛灰作為替代原料用于建筑材料生產過程時,除滿足本標準中7.1和7.2的要求外,還應保證氯含量滿足建筑材料生產原料和工藝的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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