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國際標準規定了人類聽眾感知到的聲壓級和純連續音調頻率的組合。該規范基于以下條件: a) 聽者不在場時的聲場由自由漸進平面波組成; b) 聲源位于聽者的正前方; c) 聲音信號為純音; d) 聲壓級是在聽者不在場的情況下,在聽者頭部中心位置測量的; e) 雙耳聆聽; f) 聽眾是年齡在 18 歲至 25 歲(含)之間的耳科正常人士。根據 ISO 266,對于從 20 Hz 到 12 500 Hz(含)的三分之一倍頻程系列中的首選頻率,數據以圖形形式在附件 A 中以圖形形式給出,在附件 B 中以數字形式給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