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0703:2007由國際標準化組織 IX-ISO 發布于 2007-11。
ISO 10703:2007 在中國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Z16 水環境有毒害物質分析方法,在國際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13.060.60 水的物理特性檢驗,17.240 輻射測量。
ISO 10703:2007 水質.放射性核輻射活性濃度的測定.高分辨率γ光譜測定法的最新版本是哪一版?
最新版本是 ISO 10703:2021 。
* 在 ISO 10703:2007 發布之后有更新,請注意新發布標準的變化。
本標準規定了采用高能量分辨率的鍺探測器結合多通道伽馬射線能譜法同時測定水樣中能量為40 keV < E < 2 MeV的各種發射伽馬射線的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的方法。 分析儀。 注:在本國際標準的范圍內,也可以測定發射能量低于 40 keV 和高于 2 MeV 的伽馬射線的放射性核素的活度濃度,只要測量系統的校準和屏蔽都適合此目的。 本國際標準包括能量校準程序、測量系統能量依賴性靈敏度的測定、光譜分析以及所研究樣品中各種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的測定。 它僅適用于均質樣品。 活性通常在 1 Bq 和 104 Bq 之間的樣品可以直接測量,即無需稀釋或濃縮樣品或特殊(電子)設備。 根據不同的因素,例如伽馬射線的能量和每次核衰變的發射概率、樣品和探測器的尺寸和幾何形狀、屏蔽、計數時間和其他實驗參數,應通過蒸發濃縮樣品當必須測量低于約 1 Bq 的活性時。 此外,當活性顯著高于 104 Bq 時,應稀釋樣品,或取出樣品的等分試樣,或增加源到檢測器的距離,或者應應用堆積效應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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