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核電廠安全級電氣設備質量鑒定所采用的試驗方法及典型環境條件(包括正常環境條件和設計基準事故環境條件)。 本標準適用于參照法國 RCC 系列規范設計建造的壓水堆核電廠安全系統電氣設備(包括其故障對安全系統性能產生有害影響的接口部件或設備)進行質量鑒定的試驗方法和環境條件。其他壓水堆核電廠在對廠房設計的環境條件確認后可參照執行。
EJ/T 1197-2007由行業標準-核工業 CN-EJ 發布于 2007-05-22,并于 2007-11-01 實施。
EJ/T 1197-2007 在中國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A21 環境條件與通用試驗方法,F69 核反應堆與核電廠核島設備,在國際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19.040 環境試驗,27.120.20 核電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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