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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T 16404.3-2006
    聲學.聲強法測定噪聲源聲功率級.第3部分;掃描測量精密法

    Acoustics.Determination of sound power levels of noise sources using sound intensity.Part 3: Precision method for measurement by scanning


    GB/T 16404.3-2006



    標準號
    GB/T 16404.3-2006
    發布日期
    2006年05月08日
    實施日期
    2006年11月01日
    廢止日期
    中國標準分類號
    A59
    國際標準分類號
    17.140
    發布單位
    CN-GB
    引用標準
    GB 3102.7-1993 GB 3241-1998 GB 3947-1996 GB 17561-1998 GUM 1993
    適用范圍
    本部分規定了一種通過在測量面上測量聲強法向分量來測量噪聲源聲功率級的方法,測量面應完全包圍被測噪聲源。 垂直于測量面的聲強分量對面積的積分是用聲強探頭在被劃分為若干相鄰的局部測量面上,沿著覆蓋該面范圍的一條連續路徑進行掃描來近似。測量儀器測量的是每次掃描期間的平均法向聲強分量和均方聲壓。掃描操作可以用手動或機械裝置來實現。 倍頻帶或有限頻段的計權聲功率級是用測得的1/3倍頻帶值來計算。本方法能夠用于具有確定的穩定測量面的任何聲源,在此測量面上,被測聲源和其他明顯的外部聲源產生的聲音在時間上是穩定的。被測噪聲源的范圍通過測量面的選取來定義。本方法能夠用于滿足本部分所有相關要求的指定測試環境。 本部分的附錄C描述了要與聲功率測定一起進行的輔助測試,其結果用來評價聲功率測定的質量和準確度等級。如果測量的質量不能滿足本部分的規定要求,測量過程要按照指定的方法進行修正。 本部分不適用于被測聲源聲功率為負數的任何頻帶。 本部分能夠用于下面任何環境中的噪聲源 : 隨著時間變化不至于導致聲強測量準確度下降到不可接受的情況;聲強測量探頭不會遇到速度大到不能接受或不穩定氣流情況 (參見5.2.2、5.3和5.4)。 在某些情況下,測量條件太惡劣而不能滿足本部分的要求。例如:外部噪聲級可能超過儀器的動態性能范圍或者在測試過程中變化過大。此時,本部分給出的方法不適合用來測量噪聲源的聲功率級。

    GB/T 16404.3-2006系列標準


    GB/T 16404.3-2006 中可能用到的儀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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