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科學選址和采取更加高效、可靠的工程措施,確保氣態和液態流出物在核電機組正常運行和事故情況下對環境和公眾均不會造成不可接受的影響。積極發展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安全性能高的先進核電技術。力爭“十三五”及以后新建核電機組從設計上實際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質釋放的可能性。 (二)加強整改,消除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環設施安全隱患。...
8.2.3應將超鈾廢物與一般放射性廢物分別收集,以減少超鈾廢物的數量。8.2.4應將含短壽命核素的廢物與合長壽命核素的廢物分別收集,以簡化廢物的處理與處置。8.2.5應根據將采用的不同的處理和處置方法分別收集各類廢物。8.2.6應采用專門的裝置和措施收集和保存被放射性污染的動物尸體或器官等,以避免腐爛。8.2.7廢物的分類與收集應在專用設施中進行,并配有必要的檢測和監督手段。9....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放射性廢物的產生、收集、處理、運輸、貯存及處置等各個環節在設計和運行中的管理目標和基本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核燃料循環各階段所產生的放射性廢物的管理,也適用于同位素生產和應用中所產生的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其他核設施及實踐所產生的放射性廢物的管理亦應參照執行。 2....
核設施退役 堆芯活化材料、可回收的放射性污染廢鋼鐵及其他廢金屬、大量放射性水平極低的固體廢物 核能研究與開發、放射性同位素生產和應用 廢輻射源,主要是鈷-60和鐳-226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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