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生橡膠、混煉膠和硫化橡膠灰分的兩種方法。除1.2和1.3所述的限制外,這些方法適用于GB/T 5576中的M、N、O、R和U類的生橡膠、混煉膠或硫化橡膠。 本標準不包括解釋因混煉膠或硫化橡膠中的無機配合劑而產生的灰分。這是分析工作者的責任,他們必須了解各種橡膠配合劑在高溫下的行為。 方法A不適用于測定含氯、溴或碘的各種混煉膠和硫化橡膠的灰分。 方法B適用于測定含有氯、溴或碘的混煉膠或硫化橡膠,但不適用于未混煉橡膠。 含鋰和氟的化合物可能會與石英坩堝反應生成揮發性化合物,致使灰分的測定結果偏低。灰化含氟橡膠和鋰聚合橡膠應使用鉑坩堝。 在所有情況下,這兩種灰化方法不能給出相同的結果,因此在試驗報告中必須說明所用的灰化方法。
GB/T 4498-1997由國家質檢總局 CN-GB 發布于 1997-10-14,并于 1998-04-01 實施,于 2014-09-01 廢止。
GB/T 4498-1997 在中國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G40 橡膠制品綜合,在國際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83.040.10 膠乳和生橡膠。
GB/T 4498-1997 橡膠 灰分的測定 于 2013-12-31 變更為 GB/T 4498.1-2013 橡膠 灰分的測定 第1部分:馬弗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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