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354-1996由國家質檢總局 CN-GB 發布于 1996-05-23,并于 1996-12-01 實施,于 2017-03-23 廢止。
GB 16354-1996 在中國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C57 放射衛生防護,在國際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13.280 輻射防護。
本標準規定了使用密封放射源(以下簡稱密封源)的一般放射衛生防護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3.7×10~3.7×10Bq(μCi~hCi)量級密封源。 本標準不適用于儀器校準源、醫用密封源及玻璃容器封裝的密封源;本標準亦不適用于中子密封源。
本規范說明了適用范圍為測井用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運輸、貯存、使用與送貯,放射性測井安全防護裝置的配備使用、事故應急處置及單位安全管理等方面。引用參考的標準文件為基本標準、運輸規程、密封源與非密封源標準、職業衛生防護標準、石油行業標準等。術語定義中描述了涉及的一些專業術語定義。輻射安全防護總則中對安全責任、防護大綱、管理制度、輻射防護原則、工作場所分區原則、劑量限值與約束值等作了原則性規定。...
5.4.2 經銷單位應視其經銷所涉及的放射性水平,參照第6.1條辦理許可登記或申報注冊。6 使用單位的防護要求6.1 一般原則6.1.1 使用放免試劑盒如所涉及的放射性水平超過了開放型放射工作單位的分類及其工作場所的分級的下限時,必須按要求辦理放射衛生許可登記,并遵循開放型放射工作單位的衛生防護要求與監督管理。...
⑦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本節規定適用于科研用第三類開放型放射工作單位及屬于第二類放射醫療單位的乙、丙級開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和密封型放射源輻照實驗室的建筑設計。開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1)開放型放射工作單位按其所使用放射性核素的等效年用量分為三類,即,第一類、第二類和第三類。各類工作單位的等效年用量應符合現行的《放射衛生防護基本標準》的規定。...
(三)完善輻射工作場所退役的規定。原《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需實施退役單位的范圍,未能涵蓋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質的場所,而這類場所在停止使用時也存在放射性污染的問題,本次修改時予以補充。 (四)補充對高風險移動放射源在線監控的要求。根據《放射源分類辦法》,Ⅰ類放射源為極高危險源,Ⅱ類放射源為高危險源,Ⅲ類放射源為危險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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