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是水質采樣標準的第二部分。?本標準參照采用國際標準ISO?5667-2:1982《水質——采樣——第2部分:采樣技術指導》。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是采樣技術的基本原則指導,不包括詳細的采樣步驟。本標準適用于開闊河流、封閉管道、開闊水體、底部沉積物及地下水采樣。? 本標準是為質量保證控制、水質特征分析、底部沉積物及污泥在內的采樣技術指導,是為水污染鑒別得到可靠的數據而設計的。...
5、如果一次想完成多次樣品采集,可省略第3步操作,直接將裝滿樣品的玻璃瓶從采樣籠中取出,蓋好玻璃瓶塞放入采樣筐中,將空的玻璃瓶放入取樣籠中重復采樣操作即可完成第二次采樣。 6、取樣完畢,清洗取樣籠擦干存放。 二、“全液位”樣品采集 1、將玻璃瓶清洗后擦干待用。 2、組裝水質取樣籠:提梁放倒,將清洗好的玻璃瓶放入水質取樣籠內,豎起提梁。 ...
5、如果一次想完成多次樣品采集,可省略第3步操作,直接將裝滿樣品的玻璃瓶從采樣籠中取出,蓋好玻璃瓶塞放入采樣筐中,將空的玻璃瓶放入取樣籠中重復采樣操作即可完成第二次采樣。 6、取樣完畢,清洗取樣籠擦干存放。 二、“全液位”樣品采集 1、將玻璃瓶清洗后擦干待用。 2、組裝水質取樣籠:提梁放倒,將清洗好的玻璃瓶放入水質取樣籠內,豎起提梁。 ...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取樣與監測部分,對于污水處理廠取樣位點、取樣頻次、監測方法都作了專門的規定說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4.1.4.2明確規定,取樣頻率為至少每2小時一次,取24小時混合樣,以日均值計。依據上述標準規定的內容,要認定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至少要每2小時取一次水樣,24小時至少應有12份水樣,混合制成待檢水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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