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名稱:Entwurf und Bauplanung von Abwasserbehandlungsanlagen
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所有污水處理設施的設計與建設,特別是現代復雜規劃中的流程簡化。對于工業廢水處理設施的工程設計,可能需要考慮特殊因素。本規程為設計和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提供必要的框架和步驟,并適用于其他類型的污水處理設施。
計劃人員、業主及審批機關都需要執行規范要求的任務。合理的污水處理設施規劃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性任務,對各種組織形式的污水排放處理都是一項不可繞過的工作職責。
小結:
該規程詳細描述了設計和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所需的所有步驟,并為工程師、業主及審批機構提供了指導。它分為四個主要部分:功能規劃、設計、施工規劃以及重要子任務的附加信息。這些指南雖未涵蓋所有可能的情況,但在確保同等安全性的前提下可以靈活調整,以適應特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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