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 EN ISO 16148:2020-09由德國標準化學會 DE-DIN 發布于 2020-09。
DIN EN ISO 16148:2020-09 氣瓶 可再充裝無縫鋼氣瓶和氣管 用于定期檢查和測試的聲發射檢驗(AT)和后續超聲波檢驗(UT)的最新版本是哪一版?
最新版本是 DIN EN ISO 16148:2020-09 。
DIN EN ISO 16148:2020-09 是基于 EN ISO 16148 的發版本。
使用裝有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的氣瓶,應保證有良好的通風。 氣瓶內的氣體不得全部用盡,剩余殘壓即余壓一般應為 2kg/cm2 左右,至少不得低于 0.5kg/cm2。 各種氣瓶必須定期進行技術檢驗。充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 3 年檢驗 1 次,充裝腐蝕性氣 體的氣瓶,每 2 年檢驗 1 次。在使用時還需要進行氣密性檢查。...
1.14.1.8 氣瓶柜用于放置氣瓶,氣瓶柜一般采用鋼制產品,配備報警器,根據氣體不同分為可燃性報警器與非可燃性報警器,最好具備防爆功能,并在柜子上方設泄爆口。氣瓶柜一般分為單瓶和雙瓶兩種規格尺寸分別為450?mm(寬)×500mm(深)×2000mm、?900mm(寬)×500mm(深)×2000mm(高)。...
6.2.4 標簽 容器必須清晰地標明內容物品的名稱。不得使用金屬箍或顏色編碼標志。 6.2.5 運輸 使用手推車或專用車運送氣瓶,禁止滾動或拖拽氣瓶。 6.2.6 維護 不得使用油類、脂類、或潤滑劑來維護閥門、調節器或其它配件。 6.2.7 修理 不要修復損壞的氣瓶,也不要強行打開氣瓶閥門。 6.2.8 泄漏 使用前應全面檢查管道泄漏情況,并定期驗證安全操作條件。...
重點檢查氣瓶定期檢驗情況,查驗氣瓶定期檢驗報告,檢查是否存在充裝超期未檢氣瓶;充裝單位的負責人和充裝工、充裝前檢查工、安全管理員的持證情況,是否存在無證上崗操作;充裝站內使用的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和使用登記情況,是否存在超期未檢或無證使用;氧氣使用防錯裝接頭進行氣瓶充裝的情況,是否存在用卡具充裝;氧氣充裝單位可燃氣體報警器的使用情況,是否定期進行校驗,是否靈敏可靠;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的建立和演練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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