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8月3日,北京市延慶區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所聯合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進行了監督檢查。 此次共檢查了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延慶醫院)、北京市中醫醫院(延慶醫院)等5家醫療衛生機構的二級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監督發現,各單位均按要求對實驗室工作進行了備案,按照備案內容開展相關實驗活動。...
國家衛生健康委臨床檢驗中心已將《全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室間質量評價結果報告》發送至各省級臨床檢驗中心,請相關醫療機構做好質量改進工作。 五、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做好剩余樣本處理 各地開展新冠病毒檢測應當符合《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24號)有關規定,并執行《新型冠狀病毒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國衛辦科教函〔2020〕70號)要求,切實加強生物安全管理。...
醫療機構開展病原學檢測應當具備在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備案的生物安全二級及以上實驗室資質,且符合《醫療機構臨床基因擴增檢驗實驗室管理辦法》(衛辦醫政發〔2010〕194號)的要求,具有PCR實驗室條件。...
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生物安全實驗室管理體系,加強對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的質量控制和運行監管,做好人員防護。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明確行政管理和技術責任人,有效預防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發生。各部門分別制定并貫徹落實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新建、改建或者擴建生物安全一級、二級實驗室須向所在轄區衛生計生主管部門或獸醫主管部門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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