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定思路????以保護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不受污染、確保耕地安全和人居健康為基本原則;???抓住對土壤環境影響程度較大的重點行業、豁免影響較小行業;???以提高導則可操作性為目標,目前尚無定論的評價內容暫不納入評價體系;???以最少的點位、層位和指標反映盡可能多的土壤環境基礎信息;???時刻保持與土壤法和環評其他要素導則之間的溝通,銜接,便于調整。...
在建設“天藍、水清、地綠”美麗中國的新要求下,其他要素導則日臻完善,《土壤導則》的制訂刻不容緩。2017年初《土壤導則》編制正式啟動,與《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制修訂工作緊密聯系、及時溝通、同步調整。2018年9月13日緊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試行)》之后正式發布。過渡近一年時間之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最后是持續監測與再驗證,在完成清潔驗證的實施,確認清潔方法有效后,仍需要進行持續的監測,確保清潔方法的持續有效[7],制定日常清潔監測標準(如目視檢查、pH值、電導率及總有機碳[8]監測等),通過定期確認及周期性的評估確保其有效運行,必要時進行再驗證。特殊情況下(如引入新的產品、清潔方法變更等),可能需要重新進行清潔驗證。...
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通常可分為調查評估、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設計、工程施工、工程驗收等階段。調查評估主要包括污染物識別,污染程度和范圍確定,污染風險評估,修復目標值制定等;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設計主要包括修復技術篩選、工藝參數確定、工程量估算、可行性論證、施工圖設計、環境管理計劃等;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方案設計要求,組織實施現場施工和工程建設等;工程驗收是對修復工程效果進行監測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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