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如下:1、檢驗檢測機構應是依法成?并能夠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法?或者其他組織。檢驗檢測機構或者其所在的組織應有明確的法律地位,對其出具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不具備獨?法?資格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經所在法?單位授權。2、檢驗檢測機構應明確其組織結構及管理、技術運作和?持服務之間的關系。檢驗檢測機構應配備檢驗檢測活功所需的?員、設施、設備、系統及?持服務。...
詳見本網報道“國家糧食局將大規模新建糧食質量監測點位” 在快速檢測方面,該通知指出,“按照《“十三五”國家食品安全規劃》要求,升級改造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機構,產糧大縣和人口大縣要逐步具備對常見真菌毒素、重金屬、農藥殘留等指標的實驗室檢驗能力或定性快速檢測能力。加強基層監管力量和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爭取支持配備專業機構、專業人員、專業設備等,推動實現基層裝備配備標準化。...
日前,甘肅省市場監管局決定于2018年12月1日起,在全省檢驗檢測資質認定申請、評審和檢驗檢測機構管理中試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RB/T 214-2017)》(以下簡稱《通用要求》)等認證認可行業標準,2019年1月1日全面實施。 認證認可行業標準試行期間,首次申請省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的,按照《通用要求》相關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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