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廢
本標準規定了民用航空運輸機場(含軍民合用機場的民用部分,以下簡稱民用機場)的通信、導航、雷達、助航燈光設施的飛行校驗規則。 本標準適用于民用機場飛行校驗機構對民用機場的通信、導航、雷達、助航燈光設施的飛行校驗工作。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備07018254號 京公網安備1101085018 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京ICP證1103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