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魯部隊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參加核電廠核事故應急救援條例》等有關規定,做好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辦法》規定,核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務、應急計劃區范圍、核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詳細方案等。核電廠應當在首次裝填核燃料前組織場內核事故應急演習;省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辦公室應當牽頭組織場外、場內核事故應急聯合演習。 ...
應急演習 為檢驗應急計劃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以分為單項演習(練習)、綜合演習和場內、場外應急組織聯合進行的聯合演習。 應急 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故發生或減輕事故后果的狀態,有時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李干杰強調,我國核安全“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十三五”期間,新建核電廠要力爭從設計上實際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質釋放的可能性。要達到這一目標,除了采用國際最先進的安全設計標準外,集團應急支援力量建設也是保障這一目標的重要措施。...
(六)應急準備 根據《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廣西防城港核電廠場內核事故應急預案》等法規和文件要求,營運單位建立了應急響應組織,能夠滿足3號機組的應急管理要求;應急人員資質和培訓授權滿足管理程序要求;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齊備;應急設施設備處于可用狀態;3號機組首次裝料前應急演習已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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